若政发〔2007〕78 号
关于印发《若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单位: 现将《若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乡镇、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若羌县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六日
若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各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开展以“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上看,这项工作还存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公开不够经常,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亟待加强和改进。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的工作作风,树立政府机关文明诚信的新形象,努力构筑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各行政机关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政务公开是国家行政机关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有关事项及其办理情况的民主监督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是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行政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的具体体现。通过政务公开,把行政机关办理政务的依据、条件、程序、结果等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增强办事的透明度,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防止腐败;有利于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政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本着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公正便民、廉政高效为基本要求,规范政府职责,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推动我县“两大战略”“三大开发”的深入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实行政务公开的机构 (一)实行政务公开的机构,是指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站所;驻县各单位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各类公益性事业单位等。 (二)县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教育局(学校)、卫生局(医院)、国土资源局、经贸局、交通局、建设局、公安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科技局、农业局、计生办、环保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是实行政务公开的重点部门。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应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向社会公开。 (一)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 1、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关系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2、领导干部分工和主要职责; 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事项; 4、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5、重大政策性调整、国有资产出售、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6、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复员军人和军转干部的安排使用、住房 分配、职称评定、表彰奖励、招生和毕业生就业、青年入伍、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事项;7、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如公益性事业建设、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 1、本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和权限;2、领导干部的相片、姓名、职务、分工和主要职责;3、部门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 事标准和办事结果等事项;4、由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5、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6、部门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收费(罚款)项目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7、对一定时期内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或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热点、 难点问题,部门提出的解决办法和制定的标准、程序等事项;8、涉及本部门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内部事项及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三)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的内容 1、乡镇人民政府需要公开的事项:()乡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1 大项目投资、各项改革措施和方案;()领导干部的分工和主要职责; 2 ()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3 ()上级政府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 4 (包括退耕还林补助款(粮)、粮食直补等各类兑现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债权债务情况;5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 6 拍卖等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情况;7 ()乡镇所属 8 站所负责人的人事任免情况;()经费开支情况;10 )社会公益事业建 9 (设情况;(11)优抚、抚恤、救济、救灾等款物的拨付、发放情况;()12 预算外资金和基金的征收政策、标准、依据等情况;(13)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费的发放使用情况;(14)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2、乡镇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的内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和办事 1 结果等事项;()执收执罚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2 ()上级主管 3 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 四) 驻县各单位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各类公益事业性等单位,也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及任务,向社会公开办事制度或服务承诺等事项。 以上内容是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各政府机关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应结合自身实际,在公开以上内容的同时,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性质、特点及群众关心的程度,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研究确定。 五、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分为对外公开和内部公开,对外公开是涉及其他部门和群众利益的事项,或涉及本级政府和部门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内部公开是涉及本部门干部职工利益的事项和须告知本部门全体人员的事项。政务公开内容要本着通俗易懂、简单明了、方便群众和有利于监督的原则,注重实效,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 一是设定长期的政务公开栏,将领导干部的相片、姓名、职务、分工及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办事结果、投诉方式等事项进行公开;二是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对行政机关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定期或随时公开;三是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与群众直接对话或面对面交流;四是印发文件资料,制作《政务公开指南》或便民卡片等,以方便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查询;五是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辟政务公开专栏或专题论坛等;六是有条件实行政务窗口化的机构,实行集中办公,实施“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大厅”办理和“一条龙”服务;七是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触屏式电脑查询系统等现代化手段的形式实行政务公开。 县人民政府主要通过会议、文件、公告、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公开,重要事项设立公开栏。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是建立便民服务政务大厅,实行敞开式办公,在重要位置设置公开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重要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等。乡镇政府及其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的形式,主要是设立公开栏。驻县各单位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各类公益性事业等单位,政务公开的形式要采取以公开栏为主、其它形式为补充的方式实行政务公开。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办公条件,逐步实现“三有”“三挂”“八显示”和全面实行“五项制度”。“三有”:有举报箱、举报电话、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三挂”:挂胸牌上岗、摆桌牌办公、亮证收费;“八显示”:机关示意图、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职责任务、收费标准、部分制度、执法监督台公开显示;“五项制度”:首问负责制、审批限时制、办事承诺制、政务公开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 政务公开的时间,各部门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实行每月、每季或每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布,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布。实行网上公开的部门或单位,对有关内容必须及时更新网页,以方便群众查询。 六、总体安排和要求 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切实加 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若羌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牙生· 阿不都热依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汪江华 (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成 员:刘泽彬 (县委办公室主任) 热西提· 吾斯曼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根涛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景国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肖 勇 (县发改委主任) 张俊杰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姜 华 (县农业局局长) 艾尼玩· 阿不力孜 (县民政局长) 唐明君 (县财政局局长) 王彩霞 (县审计局局长) 工作人员分别从上述有关单位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热西提· 吾斯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提高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乡镇、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负责地抓好工作的落实。要坚持试点先行,在不断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提高,使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为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县人民政府将于6 月底和10 月中旬组织有关单位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目标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对政务公开工作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重视、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督促、批评;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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