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办发〔2007〕138 号
关于转发若羌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县国土资源局制定的《若羌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若羌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新政发〔2007〕38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州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巴政办〔2007〕112号)精神,为保证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取得扎实的工作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一)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建设用地、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未利用地的数量和分布,掌握城镇、村庄以及独立工矿区内部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等各行业用地的结构、数量和分布,是科学制订土地政策、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落实土地调控目标的重要依据,是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前提,是准确判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规模、及时调整供地方向、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状况,及时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确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是有效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 (三)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应用遥感等先进技术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获取准确、可靠的土地利用数据和图件,为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等各项土地资源管理业务提供可靠的基础支撑和全面的服务,才能不断提高土地管理水平,提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政能力。 (四)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清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的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信息快速更新机制,为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收缴等提供准确依据,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 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全县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县基本农田状况;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 (一)农村土地调查 农村土地调查是指对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土地进行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点任务。按照调查内容,农村土地调查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两部分。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1:1万比例尺,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城镇以外的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县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 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主要是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河流以及农、林、牧(含部队)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城镇土地调查 城镇土地调查是指对城镇范围以内的土地开展大比例尺调查。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等土地利用状况。 (三)基本农田调查 依据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四)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1、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 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和基本农田等数据进行管理,满足我县日常变更等业务需要;另外,各级数据库之间提供访问和调用接口,满足数据上传、接收、交换、备份、更新维护、日常应用等工作需要。 2、建立地籍信息系统 按照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对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结果的图形数据、宗地属性以及各种表、卡、册等数据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并提供编辑录入、查询统计、日常变更、制图输出、登记发证以及办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满足日常业务及管理需求。 (五)成果汇总 1、数据汇集 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形成各级行政辖区内的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 2、图件编制 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采用缩编等手段对全县土地调查图形数据进行整理缩编,编制出县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等。 3、成果分析 根据土地调查结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耕地、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为土地开发潜力挖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建议。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编制第二次土地调查报告。 为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继续进行每年一次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组织对土地利用变化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汇总调查成果;逐步建立稳定的常设调查队伍,保障调查经费,进一步完善全县统一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 三、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技术路线 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农村土地调查按照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成果,采用无争议的权属资料,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 城镇土地调查,严格按照全县城镇土地调查的有关标准,开展地籍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工作,现场确定权属界线,实地测量界址和座标,计算机自动量算土地面积,并以调查信息为基础,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二)技术方法 1、以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为主要信息源 农村土地调查将以1:1万比例尺为主,充分应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及时获取客观现势的地面影像作为调查的主要信息源。采用多平台、多波段、多信息源的遥感影像,包括航空、航天获取的光学及雷达数据,以实现在较短时间内对各类地形及气候条件下现势性遥感影像的全覆盖;采用基于DEM和GPS控制点的微分纠正技术,提高影像的正射纠正几何精度;采用星历参数和物理成像模型相结合的卫星影像定位技术和基于差分GPS/IMU的航空摄影技术,实现对无控制点或稀少控制点地区的影像纠正。 2、基于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农村土地调查以1:1万比例尺为主,以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底图,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在GPS等技术手段引导下,实地对每一块土地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并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以外业调绘图件为基础,采用成熟的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自动识别相结合的信息提取技术,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 城镇土地调查以1:500比例尺为主,充分运用全球定位系统、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开展大比例尺权属调查及地籍测量,准确确定每宗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等信息。地籍调查尽可能采用解析法。 3、基于统一标准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方法 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并以县为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技术规范,逐图斑录入调查记录,并对土地利用图斑的图形数据和图斑属性的表单数据进行属性联结,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图形平台,以大型的关系型数据库为后台管理数据库,存储各类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实现对土地利用的图形、属性、栅格影像空间数据及其它非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借助网络技术,采用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方式,有效存储与管理调查数据。考虑到土地变更调查需求,采用多时序空间数据管理技术,实现对土地利用数据的历史回溯。另外,由于土地调查成果包括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遥感影像数据、权属调查数据以及土地动态变化数据等,数据量庞大,记录繁多,采用数据库优化技术,提高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的运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