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政办发〔2006〕81号
关于印发《若羌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单位:
县公安局制定的《若羌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公安 交通 安全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30日印发
共印:汉文90份
若羌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近年来,我县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流、物流及车辆和驾驶人员数量的急剧增加,国道218线的建成通车和315线改建工程的实施及乡村道路工程的建设,我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趋严重,道路交通管理面临的形势也十分严峻。为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切入点,抓源头,完善设施、高度重视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若羌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江 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范江民 县公安局政委
魏家栋 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姜 华 县农业系统党委书记、农业局局长
彭文高 县城建局局长
周基猛 县交通局局长
秦建民 县工商局局长
杨永江 县教育党委书记、副局长
王少华 县广电局局长
姚晓涛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陈若生 若羌镇党委书记
田 珺 铁干里克乡党委书记
马 军 吾塔木乡党委书记
王 斌 瓦石峡乡党委书记
曹新光 依吞布拉克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政委范江民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与各部门之间协调及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等事宜。县公安、交通、宣传、教育、农业、城建、工商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主动参与“平安畅通县”各项工作。
三、工作目标
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文明行车、文明走路”为主题,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使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增强,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安全宣传舆论环境。
具体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县、乡和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执法做到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交通严重堵塞现象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源头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深入,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由高发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避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县人民政府履行的交通安全责任
1、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并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2、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2006年年底前,依据国家和自治区以及自治州人民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本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
3、建立分配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将专项奖励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结合我县乡村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对扶持农村客运发展有关问题的研究,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事业,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
(二)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
1、组织开展“五进”宣传。县人民政府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宣传教育职责,按照县人民政府下发的《若羌县2006年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
2、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司法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要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
3、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电信部门通过发布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4、建立基层宣传网络。乡镇人民政府要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并要求每季度更换一次。在50人以上的单位,要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
5、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公安交管部门要在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展出宣传挂图。同时要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将本县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汇总,提供给乡镇人民政府及社区、单位、学校等。农业(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驾驶员的宣传教育。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认真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开展超速无牌无证车辆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要结合实际,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对本辖区内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2、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公安、建设部门要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清理非交通占道,加强行人和非机车通行管理。
3、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安全管理。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查禁客运班车通行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乡村公路,设立和完善禁行标志标牌。
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针对本辖区内车辆数量,道路事故多发等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建立交通安全联合管理站,由一名副乡(镇)长兼任站长,聘任一名交警兼任副站长,农机部门派人参加,同时聘用不少于2名专职交通协管人员,加强对乡村道路的管控。要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和农机监理人员的作用,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和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
5、完善快速抢救机制。卫生、公安等部门及保险公司要制定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今年底建立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
(四)加强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
1、落实“三关一监督”。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制度。监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
2、加强低速货车和拖拉机安全管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车辆档案及驾驶证档案交接后,公安部门要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纳入日常管理,严格车辆、驾驶人员的定期检验、审验。农业(农机)部门切实把好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员的安全监管。
3、规范校车管理。教育、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要及时建立校车和中小学幼儿园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
4、实行管理信息共享。公安部门2006年年底前要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农业(农机)部门要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公安部门要将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通报交通部门。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由交通部门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五)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部门要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的相关情况通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逐步完善县乡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2、完善公路的安全设施。交通、城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逐步完善现有公路上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对城镇、乡村公路标志标线缺损的,要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改善城区交通设施,重新施划、完善我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3、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交通部门要重点在县周边二级以上等级公路、主要旅游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中,特别是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改造,完善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
五、考核评价
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定的《平安畅通县(市、区)评价指标体系》出台后,若羌县创建平安畅通县领导小组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创建“平安畅通县”评价标准和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对创建活动进行评价,重点考评各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有关部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及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畅通水平、公众交通安全意识等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创建“平安畅通县”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指导日常工作,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要加强区域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创建平安畅通县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我县创建平安畅通领导小组将对创建活动情况组织明察暗访,各成员部门要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