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政发〔2006〕66号
关于印发若羌县二00六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单位:
《若羌县二00六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若羌县二00六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特此通知
若羌县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水利 山洪预案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15日印
共印:汉文80份
若羌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防总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安排部署,加大防止或减轻山洪灾害工作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县在灾害期间有效、有序地开展人员转移和防灾救灾工作,保障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山区地带山洪灾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山洪泥石流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发生;进一步规范防御山洪泥石流灾害减灾工作程序,有效、有序地展开防灾、救灾工作,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要求,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山洪灾害预先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方案、对策和措施,是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科学依据。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防汛办〔2006〕15号)的精神。
3、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编制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避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效益服从安全的原则;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原则。
二、编制的基础资料
(一)概况
若羌县位于塔里木盆地东南缘,地处东经88°11'-88°11',北纬38°43.5'-38°46.2'区域之间,隶属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总面积20.23万km2,是我国行政面积最大的县,县辖五乡三镇,现有人口3.2万人,由维、汉、回、东乡等13个民族组成,其中少数民族占41.73%,汉族占58.27%,距巴州首府所在地库尔勒市420公里,交通便利,但地理位置相对偏僻。
近年来,若羌县多次遭受山洪灾害,灾害主要发生在依吞布拉克镇,该镇西距县城256公里,北与阿尔金山山脉相连,镇辖区总面积9.19万平方公里。随着315国道的改造,镇政府整体搬迁到巴州三十六团石棉矿以北500米、315国道两旁。全镇辖2个牧业乡,总人口750人,牲畜26820头(只),平均海拔3900米,地势由南向北倾斜,为戈壁、荒漠所环绕,全镇现有草场130万亩,整个山地面积5.92万平方公里。境内地形复杂,依夏克帕提河、玉素甫阿里克河、哈沙克里克河、塞斯克雅尔河、阿子里克河、阿特阿特坎河纵贯全镇。该镇系极易遭受山洪暴发、山体滑坡等山洪地质灾害区。
三、编制范围
(一)若羌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范围
1、依吞布拉克镇到315国道;
2、祁曼塔格乡;
3、铁木里克乡;
4、若羌河、瓦石峡河引水枢纽(按照《若羌县2006年防洪预案》执行)。
四、山洪灾害防御抢险工作组织机构
若羌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由计划、财政、水利、水文、气象、农业、畜牧、交通、通信、民政、卫生、公安、乡镇和驻县部队及其它驻县单位等组成,总指挥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牙生·阿不都热依木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副书记阿里木·阿巴拜克和副县长刘友番两位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王明伦同志兼任。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组成人员由各乡镇确定。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是县山洪灾害防御的最高指挥机构,各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制订本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队伍,划分防守区域,落实抢险救灾措施,掌握山洪期各种灾害情况,做好预报工作,组织和监督巡视查险及抢险,传达贯彻上级指挥和命令,清理和补充防汛器材,整顿灾害防御抢险队伍,山洪灾害后进行资料整编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总结,做好器材及投工的清理、结算、保管等工作。在山洪灾害期,县域内的单位、居民、部队要按照“一切团结、一切服从、一切服务”这个中心去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县域的各族人民都有参加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义务,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防御山洪灾害的第一责任人,在山洪期间要高度服从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调遣,确保山洪灾害防御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一)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
若羌县山洪灾害防御抢险设县乡两级指挥部。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协调五乡三镇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指挥部和专业抢险队伍的山洪灾害防御抢险工作,负责其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山洪灾害防御抢险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的防汛职责,并负责向州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及有关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情况。山洪灾害防御抢险以县为单位,统一服从州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的领导,各级山洪灾害防御部门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片、分段负责管理,逐级落实到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单位之间要通力协作,局部利益必须服从全局利益。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实行正、副指挥及县四套班子领导分片分段包干负责制,设若羌绿洲和瓦石峡乡、依吞布拉克镇山洪灾害防御三个指挥所。
县领导山洪灾害防御指挥责任分工如下:
县委负责若羌绿洲区域的防御指挥工作,责任人阿里木·阿巴拜克。
县人大负责祁曼塔格乡的防御指挥工作,责任人张喜平。
县人民政府负责依吞布拉克镇的防御指挥工作,责任人刘友番。
县政协负责铁木里克乡的防御指挥工作,责任人何惠民。
瓦石峡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工作责任人王斌。
(二)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水利部门负责向各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提供适时水文和有关水文预报。
气象部门负责向各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提供重大天气过程预报和适时气象信息。
公安、公路、交通部门负责确保山洪灾害期道路通畅及防御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群众的生活供给、医疗防疫、学校复课以及恢复生产等救灾工作。
电力部门负责保证山洪灾害地区用电,电力调度必须服从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需要。
通信部门负责保证汛情和山洪灾害指令的及时、准确传递。广播电视部门根据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山洪灾害信息。
(三)组织机构
成立若羌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合署办公。
山洪灾害指挥部下属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工作职责
1、抢险救灾、信息工作组:由县水利局负责。
组 长:刘友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明伦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刘泽彬 县委办公室主任
刘泽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新光 依吞布拉克镇党委书记
阿布都热依木·艾海提 祁曼塔格乡乡长
马 军 吾塔木乡党委书记
田 君 铁干里克乡党委书记
王少华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艾沙江·买买提 县水利局副局长
骆驷骏 县气象局副局长
吴新国 县气象局
杜占伟 县广播电视局
吐尔洪·苏来曼 县水利局
艾尼·热合曼 县水管总站
艾尔肯·肉孜 县广播电视局记者
2、转移安置工作组
组 长:阿里木·阿巴拜克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董 龙 县公安局局长
艾尼玩·阿不力孜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肖 勇 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周基猛 县交通局局长
禹陆平 县农机局局长
张傲群 祁曼塔格乡党委书记
杨松波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庆 依吞布拉克镇副镇长
雷玉金 铁木里克乡党委副书记
哈斯木·买买提 铁木里克乡副乡长
姚晓涛 交警队大队长
韩大林 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淑英 县国土资源局
张忠民 县民政局
吐尼沙汗·依明 县粮食局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友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刘泽彬 县委办公室主任
唐安和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 莉 县卫生局局长
买买提·托乎提 县卫生局副局长
华学远 县防疫站站长
吾斯曼·牙生 县医院副院长
艾买尔·吾斯曼 县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郭建玺 县电力公司经理
艾合买提·艾则孜 县电信局局长
克日木·吐逊 依吞布拉克镇镇长
买买提吐地·依明 依吞布拉克镇党委副书记
朱时兵 祁曼塔格乡武装部长
阿里木·买买提 铁木里克乡武装部副部长
华兰英 依吞布拉克镇党政办主任
费小峰 县财政局
4、抢险应急分队:由县武装部、驻县96351部队、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吾塔木乡武装部、铁干里克乡武装部负责。
(四)工作职责
(1)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负责全县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研究制定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做好防御预案、救灾避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组织指挥紧急避险、抢险救灾工作。
(2)抢险救灾信息工作组职责:负责做好信息通讯设施配置,确保畅通;及时传达各级防指工作布署,收集各乡镇上报的各类相关信息;认真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为防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加强抢险技能培训;根据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安排适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各地各单位搞好灾后重建。
(3)转移安置工作组职责:落实可能受灾人员的转移方案;适时组织受灾人员转移;安排必需的交通运输工具;组织卫生人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工作组职责:落实防御经费,储备一定量的抢险材料;督促各乡镇做好防御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灾后负责及时补充防御物资。
五、山洪灾害防御抢险的义务
任何行政、企事业和驻县单位都有参加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灾的义务;县内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公民(包括在异地从业的本县籍公民及外省在本县从业且领取公安机关签发暂住证的公民),均有参加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灾的义务。
六、区域划分
区域划分根据历史上防御暴雨洪水、山洪泥石流减灾经验,结合我县依吞布拉克镇社会经济布局,山洪泥石流隐患点分布等,主要以行政管理区(片)为单位,划分山洪泥石流灾害安全区和危险区。确定危险区域内的重点防护对象。全县防御区域划分为3个片:即片一、片二、片三。
防御区域及重点防御对象表
七、防御方案
阶段划分主要按热带风暴位置和动向或可能带来的强降雨分布特点划分为五个阶段,根据山洪灾害和洪涝程度(尤其是突发性特大暴雨、雪强度),动态地进入相应防灾、抢险、救灾阶段。
(一)防范预案
1、各乡镇负责人为县巡查联络员,当出现预警观察所预报的情况时,要增加巡查次数,加强与各组巡查员之间的联系,并安排好夜间预警观察;发现情况异常时,立即向县主要领导和县值班领导汇报。
2、各乡镇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为组巡查员,当出现预警观察所预报的情形时,要增加巡查次数,并安排好夜间预警观察,发现情况异常时,立即向镇巡查员或乡(村)、牧点主要领导通报有关情况。
3、当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领导接到灾害报告后,立即组织县抢险小分队组织抢险。抢险工作要本着以人为本、互帮互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原则;接到出险通知后,要充分利用广播、警笛、电话等有效手段进行通知,以保证群众在第一时间安全转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组织县应急小分队成员和其他青壮年男性群众转移贵重物品。同时,乡镇责任人要及时向县领导和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灾情,以便于统一调配力量和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4、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后,要迅速向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组织力量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由发生灾情的镇领导向有关部门报告。
5、当遭遇特大自然灾害,如局部强降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发生时,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抢险小分队进行抢险自救工作。
6、在灾情解除后,由县直部门在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发布灾情解除信息。
(二)撤离转移
当发生灾情时,县人民政府、乡镇干部在发布灾情和抢险救灾的同时,要迅速就近组织群众转移。转移地点可选择在本县居住在高处的农户或者山坡地段,当出现洪水围困未及时转移的群众时,要选择结构坚固、地势较高的房屋(砖混或钢混结构)作就地避难,视情再将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在组织撤离转移过程中,要服从联系责任人和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做到动作迅速、秩序井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撤离到安全地带。
(三)抢险车辆及灾情分段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在山洪灾害期指定抢险车作为抢险指挥车,瓦石峡乡水管站金旋风车、铁干里克乡的新M22891车、吾塔木乡水管站213车作为抢险指挥车,依吞布拉克镇猎豹车、祁曼塔格乡的战旗、东风两辆车作为抢险车。
1、山洪灾害防御消息阶段
根据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布置,预计山洪可能影响我县时,县直部门安排人员到岗值班,加强对雨情、水情、洪灾信息的收集和互通,掌握动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相关信息。开展对山洪泥石流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防御对象进行检查,落实防灾和减灾措施。
2、山洪灾害防御警报阶段
根据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布置,预计山洪灾害防御有可能影响我县时,发布若羌县山洪灾害防御通知,本次山洪灾害防御通知为1号通知。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召开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工作会议。有关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到岗到位,加强对重点防护对象的检查、再落实。做好危险区人员和必要物资的准备,对老弱病残的村民进行转移。水利、国土、广电、电力、电信、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要落实应急措施。
3、山洪灾害防御紧急警报阶段
根据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布置,预计山洪24小时内有可能影响本县,并将有严重影响时,发布若羌县山洪灾害防御通知,本次山洪灾害防御通知为2号通知。
县指挥部召开防御山洪泥石流灾害紧急动员会议。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全部到岗到位,各应急抢险队伍和机械集结待命;做好危旧民房(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等易受灾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措施落实工作。学校、工矿企业视情实施停课、停工。
山洪泥石流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防御对象和危险区要进一步落实巡查和预警措施。
根据暴雨、山洪泥石流可能影响程度,按轻重缓急有组织进行撤离。
4、山洪灾害防御影响阶段
正受其外围降雨影响时,发布若羌县山洪灾害防御通知,本次山洪灾害通知为3号通知。
全面动员各方力量做好“防、避、抗、抢”各方面工作。严密监视降雨量、山洪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和发展,做好调度工作和已转移人员的生活安置。发生重大险情时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实施抢险。供电、广电、电信等部门要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5、山洪灾害防御警报解除阶段
根据若羌县山洪灾害防御抗旱指挥部布置,山洪灾害已减弱,不再有影响时,发布若羌县本次山洪灾害防御的解除通知。
继续对山洪灾害加强监测和预防工作。若山洪水位仍较高时,有关责任人员应坚守岗位。召开救灾会议,全面转入灾后重建、生产自救工作。组织对危旧房屋安全鉴定。视情组织撤离人员返家,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整理防灾抗灾资料,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案。
八、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抢险应急队伍,登记造册。平时应进行必要的抢险技能训练,灾害期间,听从乡镇指挥所统一调遣。
(二)物资保障
根据抢险需要,储备一定的抢险物资。所有物资,待灾害结束后,应及时补充。建立人员转移所需车辆及抢险机械联系制度。
(三)信息保障
落实专职信息统计人员,明确报送和联络制度,配置必需的通信设施。
(四)宣传教育
对预案的内容、防灾避灾知识,利用会议、广播、政务公开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
组织居民熟悉撤离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必要时开展实战训练。
九、附则(一)本预案经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乡、镇级山洪灾害工作必需的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三)预案内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应及时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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