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各地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统一的自治区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不得各行其是,层层出台优惠政策。各地出台的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与自治区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不一致的,必须予以清理和废止。 十八、本意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