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若羌县国税局(电话:0996-7102923,地址:若羌县胜利路) 若羌县地税局(电话:0996-7105075,地址:若羌县胜利路)
一、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业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应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纳税人自税务登记内容(指登记表中)发生变化自变更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机关办理注销记前,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四、税务登记证件应按规定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五、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