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乡生态林果业开发的管理,乡党委、政府认真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若羌县生态型林果业开发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铁干里克乡生态型水土开发管理办法》,及时下发了《关于铁干里克乡荒地种植红枣有关事宜的通知》。严格执行招商引资开发土地办法,做到了科学、有序、规范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自去年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为我乡划拨了11000储备地,其中乡政府5000亩,4个行政村各1500亩。目前已开发集体储备地8000亩,其中乡集体2000亩,4个行政村集体各1500亩。 在生态型林果业开发的具体工作,按照“谁开发、谁受益、谁承包”的原则,对集体储备地按照“8:2”的开发基本原则实行,即开发土地的80%由开发商自主经营,乡村集体至少分成20%的土地,并配套一眼机井,仅此共增加乡村集体土地1600亩。同时,要求开发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若羌县生态型林果业开发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在所开发的荒地上种植防风林,面积不低于开发面积的14%。并由开发商承包乡村集体分成的土地,承包期5年,并要求在5年内全部种植红枣。承包费开发后的前4年按每年50元收取,第5年不收承包费(保证承包方种植红枣),仅此项可为乡村集体带来收益36万元。5年承包期满,其所承包的集体土地交乡村集体管理,乡村集体土地上所种红枣、防风林带及机井和渠系等配套设施归乡村集体所有,红枣退耕还林资金也归乡村集体所有。通过储备集体土地,为集体经济发展的注入了新的活力。 目前,已经开发的集体储备地全部进行了平整,开发地均浇水1次,开发地附近的渠道已建设完成,打配机井6眼,道路通畅,已育防风林苗木23万株。现全乡有集体枣园1249亩,今年进行老果园改造面积106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