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及斋月期间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与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及斋月期间宗教管理工作,2006年9月20日上午,若羌镇组织辖区宗教人士和教信教群众共10人,在若羌镇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镇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及斋月期间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若民宗字[2006]9号)文件,组织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中还积极听取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目前宗教活动情况。 会上强调指出:一是斋月期间各清真寺宗教活动必须由指定的依玛目按照宗教部门管理规定亲自主持开展。杜绝和防止无宗教人士资格证书和宗教教职人聘书的人员在群众中进行任何宗教活动;二是所有清真寺不得向信教群众摊派、集资和索取物品,禁止强迫和规定信教群众交纳钱、粮、油肉、牲畜等。一切由信教群众自愿;三是封斋期间的晚餐、聚会要在信教群众经济承受力允许的情况下自愿进行,禁止将全村人排成队;四是晚餐、聚会参加人数不得超过15人。若人数较多,要分开进行;五是禁止跨村开展宗教活动;六是宗教活动必须在清真寺进行,禁止在私人家中进行;七是无论封斋者还是不封斋者,激情晚餐、聚会都要同样对待;八是任何人不得歧视封斋的穆斯林群众或强迫他人封斋,不得妨碍正常学习秩序、工作秩序和经商秩序。九是国庆期间及斋月期间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高度重视宗教场所防火、防盗、防倒塌等安全问题;十是国庆期间及斋月期间加强值班工作,安排值班人员,切实做好看好门、管好人、办好事。确保联络,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措施,把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消灭萌芽在状态。各宗教人士和教信教群众要自觉树立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决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做到信教不传教,更不强迫他人信教,不参加非法活动,保证全镇宗教活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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