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若羌县民宗局 地址:若羌县政府大楼一楼东侧 联系电话:7102445
1、办理事项名称:确定公民民族成份的审核 2、办理依据:公安部、民委《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第一至第七条。 3、申办对象:符合条件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公民 4、办理条件:提交的材料真实、齐全 5、审批条件:①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母的民族成份确定。②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③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成份在十八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份。④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份。⑤原来已确定为某一少数民族成份的,不得随意更改为其他民族成份。 6、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7、需要提交的材料:①变更民族成份的申请;②父母为少数民族或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的户籍证明; 8、申请书格式:无 9、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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