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7105096单位地址若羌县团结路劳动工资科办理依据:劳动法、劳部发(1994)503号 办理条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它工作和休息办法的,报经本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行。 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确有困难需适当延时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将延时的主原因及准备实行的时间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