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 若羌县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 地址:若羌县团结路 联系电话:0996-7105060 工作时间:每周一、二、三、四、五 。
二、部门职责 实施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档案,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 四、登记条件 (一)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少数民族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二)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三)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第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五)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人口。 (六)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七)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五、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一)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六、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颁发《结婚证》 七、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1992〕133号和新价非字〔1996〕110号,结婚登记工本费9元/对。 九、投诉监督 结婚登记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可向若羌县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96-7102502或向州民政局纪检组办公室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96-2046367 0996-202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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