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二是依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为确保居民身份证的内容和公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每个公民应当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主动将户口迁至常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