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和条件:《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分所管理办法》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3、有三名以上律师
提供材料: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书
2、律师事务所章程
3、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
4、资金证明
5、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
办理程序:由申请人所在地律师管理部门逐级上报律师管理部门,经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后上报省厅律师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