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采砂许可 (1)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 (2)办理对象:集体和个人 (3)办理条件:有营业执照、收取采砂管理费,写申请报告。 (4)审批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5)办理时限:7天 (6)需要材料:河道采砂申请,营业执照。 (7)申请书格式:无 (8)收费标准和依据 收费标准:每立方0.3元 收费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