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事项名称:取水许可 (1)办理依据:行政法规 (2)办理对象:单位和个人 (3)办理条件:《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第119号令)第二条 (4)审批条件:1、取水许可申请书;2、建设项目建议书;3、取水工程保证程度分析报告;4、水源动态分析报告;5、取水和退水对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6、取水方式; (5)办理时限:20天 (6)需要材料:1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预申请书;2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简要说明;3取水工程的取水量保证程度的分析报告;4取水水源以开发利用状况及水源动态的分析报告;5当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它文件;6取水和退水对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7)申请书格式:无 (8)收费标准和依据 收费标准:10元/套、0.005元/m3、0.001元/m3收费种类:工本费、水资源费 收费依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第119号令)第三十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92号)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