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许可材料 1、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2、土地部门的《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3、项目批准文件; 4、林权证及复印件; 5、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6、被临时占用林地的四寸照片(数码相机拍摄,打印在一张A4纸上); 7、与被临时占用林地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协议; 8、森林植被恢复方案; 9、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的现场勘验情况、审核意见; 10、大中型建设项目,还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 11、勘查、开采矿藏项目,还要有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核材料; 3、现场勘验; 4、提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核发准予使用林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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