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办理条件 1.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林地的位置、四至界限、林种、树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2.林权证明等材料合法、真实、有效;3. 无权属争议;4.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5.经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2.审核材料;3.现场查验,公示30天;4.提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林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