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种畜禽管理条例》 许可条件 1.符合良种繁育体系规划的布局要求; 2.所用种畜禽合格、优良,来源符合技术要求,并达到一定数量; 3.有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4.有相应的防疫设施; 5.有相应的育种资料和记录。
申请材料 1.“建场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2.“建场可行性报告”,一式一份; 3.环保部门意见,一式一份; 4.“关于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请示”,一式一份; 5.《种畜禽场(站)复验换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 2.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实地审查后; 4.县畜牧局审核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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