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 举报人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后,由两名监察员对被举报单位进行初步调查,5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立案,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处理的,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举报投诉书(包括举报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被举报单位全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被举报单位的违法事实) 2、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 4、有效证据 5、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承办科室:劳动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