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地疫情报告: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二)、各类职业病目录及提供职业病诊断机构 各类职业病目录1、矽肺 2、煤尘肺 3、石棉肺 4、尘肺、5、高原病 6、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职业病诊断机构:巴州疾控中心、地址:巴音西路38号,电话:0996-202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