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网10月7日电 截至今年8月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系统累计组织的各项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163.6766亿元。税收规模由1994年的16.7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66.6亿元。 据了解,自199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成立以来,新疆各级地税部门的广大干部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并有针对性地积极落实强化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强化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税种的源泉控管和代征工作,最大限度地堵塞了各种税收漏洞。 与此同时,新疆各级地税部门以优化纳税环境和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不断改进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构建了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