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对我县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高考预报名工作: 1、汉语言考生的高考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报名,只有在预报名中通过各级有关部门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进行高考报名和电子信息采集。 2、民语言考生直接进行高考报名和电子信息采集。 在校生的高考报名工作由县中学具体负责,非在校生的高考报名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 二、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在疆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会考成绩; (2)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具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1月11日—17日;第二阶段报名资格审查1月25日—2月3日;第三阶段报名资格审批(州招生办对各县(市)审查合格的汉语言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批) 二、区内跨地、州、市就学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但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有面向全疆招生资格的学校,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学校证明属实,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和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后,方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其他考生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必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有高二、高三两年在疆高中学籍和会考成绩。(须出具父母调动的相关手续证明) (2)在新疆出生到外省区借读(回原籍或亲友所在地借读等)的,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必须长年在新疆,考生户籍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且须有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中学籍档案及经自治区会考办审核认定的考生借读所在省区级会考办公室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 四、关于非在校生高考预报名工作 汉语言非在校生高考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报名资格审查:1月18日—2月3日,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预报名,领取《资格审查登记表》到相管单位逐级填写审核意见后,将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本人及父母的户口本、房产证明或宅基地证明、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教育局;第二阶段报名资格审批,2月22日—2月27日,州招生办对各县(市)审查合格的汉语言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批。 五、关于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1、汉语言合格考生的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将在3月1日—3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州招生办统一安排。 2、民语言在校生的报名工作由考生就读的高中学校负责,于1月25日—2月12日进行;非在校生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18日—2月5日。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与汉语言考生同步进行。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具体情况与若羌县教育局联系。 联系人:卡合曼·麦麦提 联系电话:7101702,13999605552 艾力·麦麦提明 联系电话:7101704,13899099982
若羌县招生委员会 二○一○年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