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自治区编办《关于和田地区人员编制的审核意见》(新机编办函〔2008〕25)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有关单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事业单位空缺的1101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乡镇卫生院365名,乡镇农业单位54名,乡镇农机单位54名,林业系统47名,广播电视系统33名,计划生育系统65名,文化系统37名,水利系统14名,乡镇兽医站77名,文工团198名,其他系统事业单位157名。另外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7名,其中:地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6名,和田河流域管理局1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含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汉族考生户籍不限。 3、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教育、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近三年来在各类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5)参加反动组织,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岁以下(1972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体细则详见《2008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岗位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报考职位 详见《2008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岗位表》(请登陆和田信息港,http://www.xjht.gov.cn)。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08年7月10日10︰00时-7月24日18︰00时; 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7月10日-7月24日(早上9︰30-13︰30,下午16︰00-20︰00); 2、缴费时间: 2008年7月16日-7月25日(每天10︰00-18︰0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法: 允许报考人员选报符合职位条件且笔试科目完全相同的2个以内职位志愿(报考志愿、调剂志愿),报考调剂志愿只能填报本系统的职位。 具体方法: (1)登陆和田信息港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xjht.gov.cn/rsks)进行查询; (2)查阅《报名流程》;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2008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上传照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时携带); (8)通过指定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08年8月23日10﹕00起登陆和田信息港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现场报名: (1)凡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名手续。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对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考试报名表》,需交一寸同底近三个月以内的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5、报名、笔试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人事考试报名表0.5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笔试费用。 6、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2008年7月25日-31日,各县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报考试报名资料,同时上报地区人事局专门配发的EXCEL表格报名数据信息。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职业能力测验》; (2)专业科目:报考卫生(含计生)、农业、农机、林业、水利、畜牧系统的考生考《相关专业测试》,文体(含文工团)、广电、其他系统及非专业岗位的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汉、哈、蒙、柯、锡伯民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毕业生(即“三支一扶”人员)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确认时间截止2008年7月15日; (3)报考卫生(计生)系统的考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4)享有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的,必须持有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方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最高标准予以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2008年8月30日。 4、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或有一科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08年9月16日起,在和田信息港网站和和田地区人事局公告栏公布。 (三)资格审查和政审。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人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未入闱,调剂志愿所报职位出现零入闱的情况下,可按笔试成绩择优递补到调剂志愿。凡第一志愿已入闱,不再调剂到第二志愿。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由人事部门牵头,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操作;报考其他系统的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和田地区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和政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和政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9月19日-9月24日。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负责,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各系统参加面试人员的分组情况确定考官,面试考官采取三次抽签的方式确定。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8年10月15日-10月24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 面试人员需提前1天到指定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迟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费用40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考虑到文工团工作的特殊性,以考核专业知识为主,理论知识为辅的原则,在计算总成绩时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通过笔试、资格审查和政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 (五)体检和调剂。 1、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地区人事局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由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所报考职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报到。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08年10月30日-11日8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2、调剂: 调剂范围限定在已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且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调剂工作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08年11月28日-12月4日在和田信息港网站公示。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人事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地区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聘用单位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在3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岗位。如果报考,须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一般在6年内不准跨地区流动。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