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首页 | 电子政务 | 信息动态 | 理论研究 | 电子公文 | 工作制度 | 办公OA  
首页>电子政务>工作制度>正文
若羌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

  一、政府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作用,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障网站信息发布的及时、真实、安全、可靠、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凡在网站上生成及传递以文字、数据、表格、图片为载体等各种信息,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 凡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应当属于可供社会公众查询的公开信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以及不能公开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 
  (三) 有关涉密信息范围、密级按照国家保密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 凡有下列情形的信息不得发布: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五) 建立网站信息提供审核制度。各单位和各处室提供信息实行领导负责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时效性、保密性、合法性负责。 
  (六) 网站信息员为各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信息员或管理员,其他人员如需要发布信息,应先与信息员或管理员取得联系。各部门的信息员应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和网上报送工作。 
  (七)网站信息实行审批发布制度。政府办公室为上网信息审核的主管部门。 
  (八) 完善网站的信息发布程序。信息审批发布的程序为:各单位和各处室信息员提供信息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由政府办公室进行内容编辑、审核。审核程序完成后,交信息中心上网发布。 
  (九) 上网信息由资料来源部门按规范化要求提供。文字材料以WORD文档格式提供,表格以EXCEL格式提供,图片以JPG等数据文件格式提供。
   (十) 信息发布人应建立信息发布日志,网站管理员负责记录每次信息发布的时间,做好信息发布审批表及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二、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  
  政务公开网站是我单位对外宣传的窗口和形象,为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搞好网站对外信息发布,现对网站信息发布和审核做以下规定: 
  (一)设立信息发布管理小组,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信息的审核与管理。 
  (二)管理小组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三)各部门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主要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四)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校审并签字后交由信息发布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网站上网发布。 
  (五)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六)加强对网站信息的更新。根据网站栏目内容设置,网站信息分随时更新和定期更新两大类,由各个栏目相关单位负责报送,办公室负责采集、整理、发布。做到当天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当天撰写稿件,当天发布,随时更新做到当天更新,定期更新按时间要求及时更新。 
  (七)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科室负责的栏目内容,由各科室人员负责采集、整理后报局办公室,主管人员初审合格,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对外发布。各单位负责的保送内容,本着“谁报送、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 
  (八)办公室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资料进行登记并存档,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九)所有部门、单位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网站信息发布制度  
  为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搞好网站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网页发布的任何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二)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用户密码不得转告他人。 
  (三)各科室所采集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才可上传发布,并将原稿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四)各科室用于内网信息上传的用户名、密码由各科室网页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不得泄漏密码,由密码泄漏造成的网络事故由相关的管理人员及科室领导负责。 
  (五)如发现任何人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以下信息的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宣传封建迷信,邪教言论及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4、公然侮辱他人或诽谤他人,损害国家机关信誉,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所有言论。


中共若羌县委 若羌县人民政府主办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作维护  新ICP备05001356号

Copyright ©www.loulan.gov.cn   网站地图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996)7102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