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0日上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明君召集县交通、路政、交警、运管等部门负责人,专题安排部署对我县境内218国道和315国道存在的有关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根据会议精神,6月3日,县交通局、县交警队、县路政所等单位采取统一行动,对218国道原十道班(K1027+400)和阿拉干道班(K984+500)存在道路安全隐患,影响道路通行的两处建筑物(原道班房),进行了拆除,确保了我县境内国道的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