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再就业基地、劳务派遣组织用工行为,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劳动派遣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根据自治州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我县于5月20日至5月30日对全县5个再就业基地和两个劳务派遣中心进行了检查。此次专项行动采用自查整改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检查,没有发现我县再就业基地和劳务派遣中心有违法、违规行为,五个再就业基地和两个劳务派遣中心都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月支付职工工资。劳动关系和谐,就业形势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