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将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责任具体到人,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为监管第一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为落实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明确考核指标。对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各责任人进行指标化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村务公开的时间、程序、内容和台账标准,并按要求和标准细化考核条款,增强考核操作性。
三是经常督查落实。县、乡两级均成立督查小组,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全程参与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督查。
四是严格追究责任。建立责任追究的规范化程序,对存在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成绩突出的,年终进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