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结合红枣产业发展,及时出台优惠政策,有效指导乡镇、村储备适量国有土地,并通过招商引资、引入股份合作机制实施林果业开发利用,从而实现了推进生态林果业规范化建设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双赢目标。2006年全县各乡镇、村依法累计储备国有土地5.5万亩。目前各乡镇、村与外来开发承包合同面积4.5万亩(均已办理水土开发相关证件),租凭期限为了30年左右,第5年按10%以上比例递增租赁费用,按照20%—40%的股份比例分成,有9250亩土地通过社会资本用于乡镇、村集体经济开发建设。实施开发后,乡镇、村股份所占地5-7年可自行收回管理,也可以承包方式继续由开发商管理。目前,外来开发商对我县现有储备地已投入资金上千万元,载植枣树立3870亩,预计2008年仅外来开发商红枣载植面积就可达3.4万亩。按照储备地管理合同书相关约定,到2010年,我县乡镇、村通过储备地可实现集体收入340余万元,在承包期限内,乡村集体收入可达7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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