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保证广大农牧民用药安全有效,我县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开展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 一是将规范化药房建设纳入级政府工作日程。在政府统一领导,各医疗机构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今年初将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纳入卫生工作考核目标,认真落实责任目标。 二是与新农合结合,相互促进。结合前旗新农合工作开展把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作为新农合的一项主要内容,规定医疗机构药房不合格的不得列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调动了各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化药房的积极性。 三是组织宣传培训,提高认识。通过日常监管、组织培训、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讲解药事法律法规、药房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定及合理用药等知识。使各医疗机构充分了解和掌握依法执业、规范执业有关内容,提高管理责任意识。 四是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相关制度。根据药械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及参照药品经营GSP认证模式,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出一整套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五是分类规范指导。根据我县各级医疗机构发展不平衡状况,分类进行指导,有效推动了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 11月13日,若羌县人民医院药房已顺利通过“规范化药房”验收,达到管理规范、质量可靠、设施过硬、服务到位“规范化药房”标准,现已被命名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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