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并促其正常运转;二是抓好以法律为依据和规范化管理所必须的制度建设;三是抓好自身以及面向社会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推进法治实践,着重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执法人员以及事务承办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解决社会关注、涉及百姓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强化监督,落实民主监督机制并使其发挥作用;六是将“法治六进”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考核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政绩及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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