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的检验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将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若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若羌县阿尔金液化石油气储备站使用的液化气气瓶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该站下属的若羌县三十六团米兰镇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使用的液化石油气气瓶有56只未经定期检验,其中有35只气瓶的检验有效期为2005年,另有21只气瓶瓶体铭牌模糊不清、且没有检验标志标记。据调查这56只气瓶是若羌县阿尔金液化石油气储备站于2006年5月12日供给三十六团米兰镇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销售的。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当即对这56只未经定期检验及无检验标识标志的液化气气瓶进行查封。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不允许使用。因为液化石油气气瓶不经过检验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是一颗隐型的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的炸弹,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此问题,历年来我局对若羌县阿尔金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及驻米兰供应站进行过多次检查,并下达多份《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必须只能充装经检验合格后的液化石油气气瓶,未经定期检验的气瓶不得充装使用。也针对此问题对若羌县阿尔金液化石油气储备站下达过《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该站对此关系到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置之不理,依然对未经检验的气瓶进行充装销售。 目前此案我局正在办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