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明确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等相关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的投资领域,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事业领域,鼓励和引导私企进入红枣种植、加工、流通及优势矿产、旅游资源勘探开发领域,在政策引导、信息提供、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交流、融资信贷、社会保障及业务和管理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保证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壮大私营经济实力。力争“十一五”期,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上缴税金占地方财政收入、吸纳就业占全部城镇就业人数“三个比重”逐年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