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刻章及审核事项办事指南
详细目录信息
索引号 | Jk007-6000-2021-00089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1-09-17 12:00:50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社会服务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1、办理刻章业务所需资料
(1)企业或其他个体组织
刻章申请,一式两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到场不需要委托书);
刻章审核登记表。
单位业务办理
刻章申请,一式两份;
负责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到场不需要委托书);
2、业务办理程序
(1)提交事项办理申请;
(2)出具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
(3)携带填写完成的刻制印章维汉文字审核意见登记表或其他事项办理登记表;
(4)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