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的通知
索引号 | Jk007-2000-2021-00078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1-09-17 11:25:27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行政决策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督导制度,有效督导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现依据《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新政教督〔2020〕8号文件精神,并结我县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决定重新调整若羌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新政教督〔2020〕8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
第三条 责任督学的配置要根据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布局和规模等情况合理安排。原则上按与中小学校(幼儿园)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可按1:1配备。
第五条 责任督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四)担任中小学校责任督学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担任幼儿园责任督学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学前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五)熟练掌握和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第六条 教育督导部门按照督学聘任的条件和程序,主要从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和退休的书记、校长(园长)、教研员、教师、行政人员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中选聘,专兼结合,兼顾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各个学段。
二、调整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责任督学及兼职督学调整情况
序号 | 学校 | 责任督学 | 兼职督学 | 备注 |
1 | 若羌县中学(高中部) | 曹志强 | 蒲铁民 | |
王荣坤 | ||||
唐振宇 | ||||
艾麦提·玉素甫 | ||||
阿力甫·吾普尔 | ||||
2 | 若羌县中学(初中部) | 管文华 | 蒲铁民 | |
王荣坤 | ||||
唐振宇 | ||||
艾麦提·玉素甫 | ||||
阿力甫·吾普尔 | ||||
3 | 县第一小学 县第二小学 县城西新区学校 | 王松涛 | 康洁 | |
刘舒冰 | ||||
王莉 | ||||
吴晓红 | ||||
艾买尔江·艾沙 | ||||
4 | 县第三小学瓦石峡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学点新建幼儿园塔什萨依幼儿园 | 胡小兵 | 热娜古丽·苏来曼 | |
谢娟 | ||||
阿孜古丽·白克日 | ||||
李俊英 | ||||
李艳丽 | ||||
5 | 县第一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县第三幼儿园 | 凯赛尔·艾拜都拉 | 王月华 | |
赵小彩 | ||||
蒋绍荣 | ||||
穆妮热·卡米力 | ||||
杨丽萍 | ||||
6 | 铁干里克镇中心幼儿园托格拉克勒克幼儿园吾塔木中心幼儿园依格孜幼儿园 | 张芳 | 魏若玉 | |
李萍萍 | ||||
李亚菲 | ||||
丁殿元 |
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工作相关规定,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积极配合调整后的责任督学开展随访督导履行职责,主动汇报工作,自觉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共同促进我县教育事业依法、健康、科学发展,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我县顺利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1:责任督学的工作职责
附件2:责任督学的督导事项
附件3:督导程序及要求
附件4:督导情况反馈表
若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责任督学的工作职责
(一)监督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和规范办学情况;
(二)监督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和教育教学;
(三)监督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四)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五)发现问题并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整改;
(六)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七)完成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责任督学的督导事项
责任督学对责任学校(幼儿园)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
(二)校(园)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三)教师师德师风和专业发展情况;
(四)招生、收费、择校(园)情况;
(五)课程开设和教育教学(幼儿园保育和教育)情况;
(六)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劳动教育和课业负担(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情况;
(七)卫生保健、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幼儿寝室)卫生情况;
(八)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九)校(园)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十)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附件3:
督导程序及要求
1、责任督学采取校园巡视、随机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列席会议、参加活动、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
2、责任督学对责任学校(幼儿园)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进行督导,在校(园)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责任督学督导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撰写好督导提纲;督导时要广泛收集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客观评估与指导,填写好督导记录;督导结束后要将督导结果当场反馈给学校(幼儿园),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3、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处理;发生危及学校(幼儿园)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上报教育督导部门;
4、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督导的情形应当回避。不得在被督导学校(幼儿园)领取和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实施与责任督学职责和身份不符的行为。
附件4:
若羌县教育系统督导情况反馈表
时间 | ||
督导单位 |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意见建议 | |
督导人员 |
被督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